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划
西藏自治区共下辖 7 个地级市、74 个县级行政区。行政区划代码以 54 开头,省级行政中心位于西藏。
省级代码
54
地市单位
7个
县级行政区
74个
地理中心
91.13, 29.66
西藏下辖地市 按行政区划代码排序
西藏全部区县 共 74 个
日喀则市 (18)
昌都市 (11)
山南市 (12)
那曲市 (11)
关于西藏自治区
西藏自治区共包含 74 个县级行政区,行政区划代码统一以 54 开头。区县一级的代码为六位数字,前两位对应省级、中间两位对应地级, 后两位对应县级,因此任意一个区县的六位代码都可以反推其所属省份与地级市。
列表中的邮政编码为该区县主要投递范围的邮编,实际使用中同一区县可能存在多个邮编段; 街道乡镇名单按现行区划资料整理,可用于地址填写与物流分区参考。